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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怎么转接?

发布日期:2024-06-21 15:18 信息来源:党建网 字号:[ ]

每逢毕业季,高校毕业生在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中总会遇到一系列问题。那么,党员组织关系究竟应该怎么转接呢?

一、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转接?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应在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内到有关党组织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服从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二、毕业后组织关系可以转到哪里?

1、找到工作了,组织关系转到哪?

对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其工作单位建立党组织的,应将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

2、工作没确定,组织关系转到哪?

对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也可转移到本人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高校党组织对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党员,应当继续履行管理职责。党员组织关系保留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对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及时转出。

3、考上研究生了,组织关系怎么办?

在确认研究生录取之后,需要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到新录取学校。

4、去国外留学,组织关系怎么办?

对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高校党组织。党员出国(境)前,高校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学习地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院(系)党组织审批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高校党组织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保留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

三、组织关系转接的方式是什么?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分为线上转接和线下转接(或两者兼有)方式。

线上转接即通过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系统,进行网上转接。其中,山东省内毕业生党员可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系统进行转接,由转出高校进行发起,逐级进行审批接收;山东省外毕业生党员需确定是否接入全国交换区,对接入全国交换区的,可实现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跨省转接。

线下转接即开具、领取党员组织关系纸质介绍信,凭借介绍信进行转接。

常见问题

1、预备党员转入新党支部后如何转正?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在毕业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时,需将本人预备党员档案材料交到转入地党组织。无论是转入经常居住地还是用人单位党组织,只要您按时交纳党费、认真参加组织生活、定时提交思想汇报、转正申请等,都不会影响按期转正。同时,《细则》也规定:基层党组织对转入的预备党员,在其预备期满时,如认为有必要,可推迟讨论其转正问题,推迟时间不超过六个月。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自预备期满之日算起。也就是说,如果新转入的党组织因觉得对您不够了解而推迟讨论转正事宜,您也不用担心,经过一段时间考察后,党组织会及时讨论您的转正问题。

2、入党积极分子如何接续培养?

在学校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要携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有关材料,并及时转交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党组织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接续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培养教育时间可连续计算。

3、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是多久,逾期未办理好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怎么办?

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各地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有差异,但最长就是90天,请您以介绍信上写明的期限为准,务必要在有效期内办理好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及时向所去党组织报到。由于接收单位发生变动等客观原因,导致您组织关系介绍信逾期的,自党员组织关系转出之日起6个月内,高校党组织可根据您提供的原凭证重新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完成后还需注意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后,一定要与党组织保持联系,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党员不按照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流动到外地工作生活不与党组织主动保持联系的,以及存在其他与党的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情节较轻的,党组织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进提高。

对与党组织失去联系6个月以上、通过各种方式查找仍然没有取得联系的党员,予以停止党籍。停止党籍的决定由所在党支部或者上级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停止党籍2年后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按照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为方便广大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现将烟台市各区市、市直有关党(工)委负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业务科室电话公布如下:

芝罘区:0535-6232562

福山区:0535-6356830

莱山区:0535-6891662

牟平区:0535-4219157

蓬莱区:0535-5642980

海阳市:0535-3222835

莱阳市:0535-7212371

栖霞市:0535-5268796

龙口市:0535-8539102

招远市:0535-8212526

莱州市:0535-2222160

黄渤海新区:0535-6396670

高新区:0535-6922042

综合保税区:0535-6687781

长岛综合试验区:0535-3216594

昆嵛山保护区:0535-4693616

市委市直机关工委:0535-6280229

市委教育工委:0535-2118667

市国资委党委:0535-6606821